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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的商品會怎樣

商標2.88W

商標是商品的重要標識,如果要銷售附有某種商標的商品,就需要首先取得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但有些人在銷售過程中,並不知道廠家有沒有經過商標權利人許可。按照規定,銷售沒有經過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的商品就是一種侵權行為,需要接受侵權損害處罰,實踐中,可能遇到的處罰如下:

銷售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的商品會怎樣

1、立即停止侵權

銷售沒有經過商標權利人許可的商品會被認定為擅自使用他人商標,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來處理時,只要銷售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成立的,就會被要求立即停止銷售的侵權行為,並且還會當場沒收、銷燬侵權商標商品。

2、接受一定罰款

如果發現銷售侵權人通過售賣取得的違法經營額已經達五萬元以上的,那麼,相應地就會被工商部門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要是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相應地也會被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在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就會被從重處罰,不過這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在這裏需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你在售賣商標商品時根本就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只要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能説出誰提供的,那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般就是要求停止銷售行為。

當然了,要是對這個處罰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的方法處理:

1、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在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中,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找法院提起訴訟

要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也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後,因為售賣了沒有經過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的商品被處罰的,處罰數額較高,向法院起訴的,建議最好可以找個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