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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怎麼判

商標1.92W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怎麼判

現如今,社會上存在着很多投機取巧的行為,比如説,銷售在明知道該商品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卻還是銷售高額,以賺取很高的利潤,這在一定的程度是,對社會風氣,對個人財產,對企業等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下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怎麼判。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怎麼判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銷售或者部分銷售情形的定罪量刑問題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部分銷售,已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五萬元、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處罰。 銷售金額和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達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罰。

綜上所述,就是對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怎麼判的解釋,我們可以從中知道,對於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之上我們可以把情況歸屬到是較大的金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罰金,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屬於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希望總結到的可以幫助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