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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銷無效之日從哪看?

商標3.07W

一、商標撤銷無效之日從哪看?

商標撤銷無效之日從哪看?

從商標管理部門的公告中查看,依據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被商標管理部門撤銷的,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自公告之日起終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四條 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五條 法定期限屆滿,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不申請複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複審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複審決定生效。被撤銷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自公告之日起終止。

二、商標無效宣告的程序

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有關商標無效宣告的具體情況,應當由當事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商標管理部門在進行合法的認定後,可以決定是否進行商標無效宣告,並進行公告處理,當事人對商標被撤銷的情況下有異議的,還可以向上級商標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