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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第30類包括什麼內容

商標1.03W

第三十類商標介紹及所包含的行業:

商標第30類包括什麼內容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澱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麪粉及穀類製品、麪包、糕點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漿、鮮酵母、發酵粉、食鹽、芥末、醋、沙司(調味品)、調味用香料、飲用冰。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採用的,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具有顯着特徵的標誌。

商標(trademark)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它不同與古代的印記,現代標誌承載着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

標誌作為企業CIS戰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業形象傳遞過程中,是應用最廣泛、出現頻率最高,同時也是最關鍵的元素。企業強大的整體實力、完善的管理機制、優質的產品和服務,都被涵概於標誌中,通過不斷的刺激和反覆刻畫,深深的留在受眾心中。

我國對商標的定義為:商標(英文TradMark),是指生產者、經營者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裝上或服務標記上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構成的一種可視性標誌。

標籤: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