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商標

商標使用多年被別人搶注怎麼辦?

商標3.1W

商標使用多年被別人搶注怎麼辦?

商標使用多年被別人搶注怎麼辦?

1、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當被搶注商標還在初審公告期內時,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對該商標提出商標異議申請。異議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見(商標其他業務)。

2、提出撤銷申請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被別人註冊成功,該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或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三年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商標撤銷申請流程及詳情請諮詢百誠商標的知產顧問

3、商標無效宣告

對於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具體申請流程請關注(商標其他業務)。

4、花錢購買

若你使用多年的商標名不適合使用以上4條方案,那麼只能花錢從搶注者手中買回。不過一般涉及被搶注的商標,商標交易價格通常都不便宜,畢竟搶注者原本就是有所圖的。

依據《商標法》、《商標法》(13年修改版)相關規定,在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未註冊商標(包括馳名商標)被不正當搶注的,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具體體現在:

1、對不正當搶注商標申請提出異議。此處的不正當搶注應當是指:在知曉該在先使用人商標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情況下,為獲取該商標的專用權,惡意註冊,而非偶然註冊相同或近似商標。一般發生在經銷商、代理商、客户、員工搶注廠商的商標情形。即商標在先使用人一旦發現自己商標被申請註冊,可在初審公告異議期憑相關證據提出異議,阻止註冊人進行註冊。

2、如果已經搶注成功,則可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

3、如果商標已經註冊成功,則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

商標使用多年被他人搶注屬於惡意搶注行為,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尚未註冊成功,那麼當事人可以準備相關的證據資料向當地法院提出異議。如果商標已經註冊,那麼自注冊的五年之內,被搶注的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如果是國際馳名商標可以申請海外援助。

標籤:商標 搶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