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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名字被別人搶注商標怎麼辦?

商標3.22W

自己的名字被別人搶注商標怎麼辦?

自己的名字被別人搶注商標怎麼辦?

當自己的名字被別人搶注商標之後可以根據不同的階段做出不同的應對措施,就比如:

1、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當被強注的商標核准註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撤銷被強注的商標。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後,應當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3、證明對方以不正當手段搶注

若搶注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某具有一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但仍註冊該商標,其行為可被認定為採用了不正當手段。因此,在啟動針對搶注人行為的商標異議或撤銷程序之前,當事人應積極收集可證明搶注人知曉未註冊商標使用情況的證據,以此證明搶注人實施了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的行為。

綜上所述,商標是每個公司或者營利性的組織對外進行宣傳的最好途徑,但是由於自己已經付出經濟成本的名字商標在準備去註冊時發現已經在備案裏,此時就應該直接向商標局提出要求撤銷對方註冊的事實並且可以以起訴的方式來索要賠償。

標籤:搶注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