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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注商標被撤銷時效是多久?

商標2.57W

一、搶注商標被撤銷的時效是多久?

搶注商標被撤銷時效是多久?

如果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公告期,獲得註冊了,此時創業者可以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撤銷申請。商標法對撤銷申請有五年的限制規定,即如果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搶注為由進行撤銷。另外對於商評委的裁決,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還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於註冊商標撤銷,同樣建議被搶注者同步提起一個商標申請,以便在搶注商標被撤銷後自己可以獲得此商標。

二、商標異議的程序是怎樣的?

法律對商標註冊規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欲取得商標專用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收到註冊申請後,先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被受理的註冊申請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即由商標局審查人員對申請註冊商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進行審查;實質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被初步審定並刊登《商標公告》。此後,進入商標異議期,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對初步審定商標提出異議。初步審定商標一旦被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由商標局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對異議案件進行審查,作出裁定:如果異議不成立的,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註冊;如果異議成立的,被異議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三、商標異議準備材料注意什麼問題?

1、一件商標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商標註冊申請號的商標提出異議,每件異議申請書件應提交一式兩份。

2、異議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其他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用打字機打印,有關證據應編排目錄及相應的頁碼。

3、被異議的商標及其初步審定號類別、被異議人(以《商標公告》上的商標申請人為準)的名稱及地址務必填寫清楚;被異議商標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申請註冊的,還需填寫商標代理機構名稱。

4、提出異議的異議人的名稱及聯繫方式務必填寫清楚,並在申請人章戳位置加蓋與異議人名義相同的印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須簽字或蓋章)。

5、異議人身份證明:包括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企業印章)、身份證複印件等。

綜上所述,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下,商標搶注的情況時有發生,作為企業可以採取法律手段維權,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如果被搶注的商標過了公示期,這樣企業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這個時效是五年。一旦超過時效,商標局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