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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三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商標2.1W

一、商標撤三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商標撤三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商標撤三行政訴訟時效是九個月。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以上條款,被簡稱撤三。因此,在拿到商標所有權後,切記及時使用商標並注意留存使用證據。

二、商標撤三的依據是什麼?

1、商標是否在使用,如果沒有連續三年都沒有使用,那正好可以提出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如果使用了,就要看是否使用規範,比如説是否使用在核準註冊的商品或服務範圍內。

2、看註冊人,如果註冊人是法人,可能該商標就會投入使用,如果註冊人是自然人,受自身主觀因素影響,商標可能會出現閒置。

3、看註冊地址是否一致,如果説商標註冊地址和實際經營的地址不一致,那麼當商標局下發通知的時候就不能及時收到,可能會導致商標被撤銷。

4、是否有經營資質,有些商品或服務想要具備特定的資質才能正常經營,如果沒有,就無法註冊使用商標。

5、如果申請撤銷的商標是註冊人主營業務上的類別商標,那麼撤銷成功的可能性就很低,如果是註冊人在非營業範圍上的註冊的防禦商標,那麼撤銷的可能性就會高些。

6、如果商標的註冊時間越長,那麼商標獲得有效管理和使用的可能性就低,因為註冊人可能時間一久就會有點忽視,註冊時間短,商標得到重視和使用的可能性就相對高些。

商標撤三行政訴訟時效我國的規定時限是九個月,但如果遇到比較複雜的或者特殊情況在九個月之內不能完成訴訟的,需要商標局進行審核通過對原訴訟時效進行延長,最多在三個月之內必須給出最終的訴訟結果。如果對於結果不服的,可以選擇上訴,要求重新對訴訟案件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