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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答辯受理通知書收不到怎麼辦?

商標2.53W

一、商標無效答辯受理通知書收不到怎麼辦?

商標無效答辯受理通知書收不到怎麼辦?

商標無效答辯受理通知書收不到可以通過轉交給其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方式來進行,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做出准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二、 申請註冊商標規定的是什麼?

當申請註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後的3個月異議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該申請註冊的商標則成為被異議商標,即使是已經被刊發註冊公告的,該註冊公告無效(注:為了按時出版“商標公告書”,《商標註冊公告》往往會在異議期限滿前幾天排好印刷版,當他人的商標異議在異議期限截止的前幾天甚至是最後一天提出的,加上郵寄所需的途中時間,就會出現既被提異議又被“註冊公告”的情況)。申請人能否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則取決於商標局對該商標的異議裁定。

商標局做出不予註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複審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商標評審委員會在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復審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一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審查程序。

現實生活當中,實際上可以看到有一些人他們的申請商標註冊完畢之後,被利害關係人申請商標無效,這個時候的話,商標委員會在收到相關的申請之後就需要進行審查,所以是存在着商標受理通知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