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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異議不成立應該如何處罰?

商標2.99W

一、商標侵權異議不成立應該如何處罰?

商標侵權異議不成立應該如何處罰?

商標侵權異議不成立應該進行罰款處罰。根據當事人侵權的情節可分為以下處罰:

1、 責令停止侵權行為:停止該商品的銷售;沒收或者銷燬該商品;沒收或者銷燬製作該商品以及商標的工具。

如果侵權人不知自己銷售的是侵權商品的,並且能證明自己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則有工商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2、 罰款:若侵權人利用該商標獲得收益的,應當處以相應罰款。違法銷售額達到五萬以上的,處以該銷售額五倍以下的罰款;不足五萬或者沒有取得違法收入的,處以25萬以下的罰款。

若在五年內侵權人發生侵權行為兩次以上的,應當從重處罰。

若侵權人對處罰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處罰通知書的15日內向法院起訴,逾期不履行處罰並且不起訴的,將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處罰。

二、存在商標侵權異議的處理

對於處罰金額的多少有異議的,可以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如果發生侵權行為引起糾紛的,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方案;雙方不願協商或者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任意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能請求工商管理部門處理。

一般來説,侵權人就侵權行為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並且應當立即停止侵權的行為。如果因侵權而造成後果嚴重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這點在《刑法》中有具體的關於產權犯罪的規定。

當代社會只要是侵犯他人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人身方面的利益,必須要為此受到懲罰,這種懲罰在法律當中最常見的表現就是罰款,也就是一種物質方面的懲罰。當然如果對於商標侵權這種行為存在異議,並且異議成立的話,不需要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