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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企業名稱需要註冊嗎

企業名稱需要註冊嗎

法律上企業名稱需要註冊嗎

企業的名稱是需要註冊的,並且對於企業的名稱也是有着相關的法律規定的。

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1、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有損的

2、容易引起誤解或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的

3、外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的名稱

4、政黨、黨政軍機關、羣眾組織、社會團體的名稱以及部隊番號

5、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使用除外)、數字

6、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二、企業的名稱要符合國家漢字規範

三、企業法人名稱中不能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除國家工商總局另有規定的之外

四、企業的名稱不能含有另外一個企業的名稱。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屬企業的名稱

五、營業執照上只能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1、公司名和同一工商登記機關核准會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除非有投資關係

2、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一年不能使用其原名稱

3、和註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三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六、企業名稱需要翻譯成外文的,企業根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即可,不需要報備工商登記機關核准登記

另外,企業可以選擇字號,字號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如果有正當的理由,企業可以使用本地或異地地名作為字號,但是不能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為字號。當然,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也可以作為字號。

商號與商標的關係極為密切,經常一起出現在同一商品上,商號有的情況下可以成為商標的一個組成部分或同一內容,但有時又不是。商號和商標在作用和性質上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為:

(1)商標主要是用來區別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譽,必須與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聯繫而存在,商標權屬知識產權;商號主要是用來區別企業的,代表着廠商的信譽,必須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相聯繫而存在,商號權屬名稱權,所以商號權與人身或身份聯繫更緊密。

(2)商標按照《商標法》的規定進行商標註冊和使用,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全國範圍內有效,並有法定的時效性;商號按照《公司法》或《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同樣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所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地域範圍內有效,並與企業同生同滅。

(3)在我國,商標權有專門的商標法保護;而商號權僅比照民法典關於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方法保護。

(4)帶有某公司商號標記的含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到另一國家時,銷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標在另一國家註冊,卻沒有必要就其商號再行註冊。

當有些企業將自己的商號註冊商標使用,或者將已註冊的商標變更登記為企業的商號,商標和商號就成為同一內容或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這都是《商標法》、《公司法》及《企業登記管理條例》所允許的。

在我國的工商局對於企業名稱是有着相關的條例規定的,而且名稱的使用也是有着限制性的,這樣的目的是為了更好保護註冊企業的合法權益,並且也有利於工商部門的管理。我國對於這樣的企業需要註冊的還有商標,也是有着類似的要求的。

標籤:法律 企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