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繼承是否合法?
一、宅基地繼承是否合法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如果此後發生徵佔或糾紛,你可以為權利人。
2、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變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就是隻能是該村村民。
《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農村村民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應通過申請並獲得有權機關的批准。
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第一,必須具備村民資格。
申請人必須是無宅基地、家庭人口眾多確需分户居住的,因國家或鄉(鎮)建設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農村落户需建住宅而無宅基地的情況的的村民。
第二,申請人提出申請。
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後將申請提交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儘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如果佔用農用土地作為宅基地,則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辦理農用土地轉用批准手續。你看第一條規定。
3、如果你的孩子户口落不到你爸媽名下成為該村村民,那麼以後如果這個農村住宅損毀滅失了,你在這個村就沒什麼土地房屋上的權利了。
二、由繼承房屋進而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
宅基地作為特殊財產,雖然不能以一般財產的繼承方式來繼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對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3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第九條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第十二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原國家土地局關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由繼承房屋進而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為: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相關產權證明材料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的地籍管理部門申請,經現場踏勘和核實有關情況屬實後,土地管理部門會代表同級人民政府向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村民委員會無權收回房屋和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其實,在進行宅基地繼承的時候,我們必須注意,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是無法進行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另外,在進行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進行申請的時候,必須要首先滿足是和本村的村民進行交易這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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