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糾紛找誰?
1、協商解決:雙方之間通過和平協商,達成協議,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這是最簡單最節約成本的解決糾紛的方法。
2、人民調解:雙方私下協商不成,可通過調解委員會作為第三方機構進行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3、行政解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6條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4、訴訟解決:土地管理法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情形下,公民必須先行政再司法,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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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否可作遺產繼承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農村宅基地系農民集體所有,而非個人所有的財產。宅基地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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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換養老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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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哪些必備條件才能轉讓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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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買賣?
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是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且最終取得鄉級政府的批准;是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