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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母已分户,現在承包地能合併確權嗎?

農村二輪土地承包後分門立户的農户,根據農業部等6部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對“承包農户分户等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的”有關規定,應由農户家庭成員就承包地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後,向發包方提出申請,由發包方報經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分別與分立後的農户重新簽訂承包合同,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並分別向分離後的農户換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和父母已分户,現在承包地能合併確權嗎?

農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達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關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待其達成一致後,再依法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頒證。

對承包户因離婚要求分户的,應由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供法院判決書或協議書及離婚證,按照雙方當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請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別簽訂承包合同後,再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對離婚後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婦女或入贅婿,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對其承包地應按照離婚時法院判決書或協議書確定的承包地,依法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原已分門立户的農户,在無整户消亡的前提下要求合户確權登記頒證的,原則上按照原承包關係分別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但對合户後已與發包方重新簽訂了承包合同,進行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可依照變更登記後的承包關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對分門立户後,一門整户已消亡,存續的農户要求重新合户確權登記頒證的,不應予以支持,存續與消亡户之間的土地承包關係,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的規定處置。

一、土地確權分户的怎麼辦

如今全國正在加快土地確權的進程,加快農村土地徵收改革與完善土地流轉制度,土地確權引出了農村分户的問題,因為很多農村都是三代人在一個户口本上,一個户口本上滿滿當當十幾口人。這顯然對自己是不利的。許多農村政策在制定的時候,都是以農户為最基本單位制定的,跟户口本上所載的人數關係不大。如果不分户,事實上很多時候,按政策來講大户是吃虧的。

比如現在很多地方的燃煤補貼就是按户補助的,每户每個冬天補助多少錢?以河北為例,給予建設村內入户管線户均4000元投資補助,由省承擔1000元,市縣承擔3000元,無需農民掏錢,這些都是按户補貼的。

由於現在農村實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則和策略,每處宅基地對應的基本單位是一户,如果你有多處宅基地,那麼需要提前分户。這樣宅基地土地確權的時候,就可以每户確權一處宅基地,合理規避一户一宅確權的風險。

對於多處宅基地的農户,具體如何分户?具體分户的步驟,可以諮詢當地鄉鎮的派出所。分户操作在鄉派出所裏面就可以辦理。

二、我國每個地方實施的標準各不相同,在這裏僅僅列舉最通用的辦法。

1、分户的申請條件申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證原件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係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2、分户辦理步驟申請人書寫一份“分户申請書”,到户口所在村委會蓋章。(基本上地區都要先經過村委會的同意蓋章。)在村委會蓋章之後,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請管片民警籤意見(有時需所長簽字),此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產證或者土地證。等審核通過之後,請派出所的户籍辦工作人員給你拉一本分户之後的新户口本。

尤其注意:全國對於農村户口分户規定的極為嚴格,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關係變動以及擁有獨立房產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户,其他人一律不準分户。

土地確權登記中,家庭承包户因子女結婚要求分户的,由承包户家庭成員簽訂分户協議,並出具書面申請,明確分户後承包面積的分割,按書面申請給予分户確權登記。

家庭承包户因離婚要求分户的,由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供法院判決書或協議書,雙方對院判決書或協議書載明的承包地分割沒有異議,並提出分户申請的,分別給予確權登記。承包農户申請變更户主姓名的,原則上不予變更,仍按原二輪承包登記內容予以登記,承包農户户主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除外,由家庭成員集體推選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