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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強拆合法嗎,有什麼規定?

一、司法強拆合法嗎,有什麼規定?

司法強拆合法嗎,有什麼規定?

不一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因此當地政府機關在沒有簽訂拆遷協議時申請法院強拆是違法的。拆遷户可以向拆遷法院上級法院起訴。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6條的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徵收方與被徵收方就補償協議沒有達成一致的,或者房屋權屬不明確的,有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徵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在徵收補償決定作出後,被徵收人不復議,不訴訟也不履行的,在徵收決定確定的期限內也不履行的,有關機關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就是薩法強拆的合法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二、強拆房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1、拆遷補償決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2、經法院的立案審查,做出的拆遷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而且必須具有依法取得裁決職權的部門作出。

3、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向被強制拆遷人下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手續。

4、只有在被拆遷人不自動拆除的情況下,才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5、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必須經過合法的審批。

在遇到拆遷時,要分清楚拆遷中的拆遷程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強制拆除,被拆遷人一定要及時的留下相關的證據,方便進行事後救濟維權。

房屋強拆的案件,經法院立案審查後,作出拆遷決定,事實清楚的;拆遷補償決定書已經產生法律效力的。開發商可以依法強拆房屋。在法院採取強制措施時,必須經過合法的審批程序。

標籤:強拆 合法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