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維權技巧

高鐵強拆違法麼,可以進行強拆嗎?

一、高鐵強拆違法麼,可以進行強拆嗎?

高鐵強拆違法麼,可以進行強拆嗎?

建造高鐵是公共利益的情形,國家因建造高鐵徵收土地的,是屬於強制性的,但徵收拆遷房屋需要給予被徵收人補償,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強拆房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衞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二、法院不予強拆的條件有哪些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予執行的,應當説明理由,並在五日內將裁定送達申請機關。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提供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綜上所述,建造高鐵是公共利益的情形,國家因建造高鐵徵收土地的,是屬於強制性的,但徵收拆遷房屋需要給予被徵收人補償,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強拆房屋,若是當事人的權益遭到了損害,那勞動者可以申請訴訟解決。

標籤:強拆 高鐵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