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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批文有效期是多久

一、徵地批文有效期是多久

徵地批文有效期是多久

徵地拆遷涉及的法律法規相當繁雜,不僅僅是法律法規,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的規章、規範性文件等,就像這個徵地批文的有效期問題,從國家正式頒佈的法律當中確實找不到答案,而對這個問題進行規定的,恰恰是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出台的規範性文件,例如:

1、《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第(十九):“嚴禁閒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准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徵地或用地行為的,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2、《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7號)第(十四):“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批准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徵收經依法批准後,市、縣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3、《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06號)第一:“……國務院批准的城市建設用地,自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實施方案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徵地或用地行為的,該部分土地的農用地轉用失效,並應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告。”

因此,如果遇到徵收方拿着一份“年代久遠”的徵地批文實施徵收,您可以根據上述規定,檢驗一下徵地批文是否有效。

二、對徵地補償標準不服該怎麼辦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中規定的徵地批文是有一定時效的,這是為了防止有的人拍下了土地之後,卻長期閒置,這也是不利於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的。至於徵地批文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是兩年。超過了之後,批文就會自動失效,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臨沂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