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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安置農民權益保障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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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安置農民權益保障措施有哪些

我國已進入了城市化加速發展的時期,通過土地徵用來實現城市擴張,是當前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主要方式,在徵地拆遷的過程中,需要妥善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包括徵地補償費用的發放數額、發放的方式、發放的時間以及社保安置。關於徵地補償安置農民權益保障問題,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介紹吧。

一、貨幣補償

1、貨幣安置是一種生活指向性安排,而非就業指向性安置。徵地農民在得到土地使用權置換的生活安置費後,就被永久地推向了勞動力市場。在勞動力市場機制不健全、就業信息零碎失真、簡單勞動力賣方競爭過度的情況下,缺乏非農產業工作技能的被徵地農民能夠找到就業崗位的不多。這給被徵地農民留下了失業隱患。不少“農轉非”人員不願接受這種做法。

2、貨幣安置着重考慮了徵地“農轉非”人員眼前的生活安排,並沒有與社會保障制度同步銜接。“農轉非”人員對涉及自身社會保障方面的問題,只能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決。在重新就業尚無把握的前景面前,“農轉非”人員極易對未來的生活產生憂慮,從而製造潛在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社會保險:以土地換保障

基於單純貨幣補償的侷限性,最近幾年來,各地政府都在探索不同的社會保險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安置不再向被徵地村集體和農民個人支付土地補償和安置費用,而是核定農轉非人員,將費用列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安置費”專户,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與被徵地對象簽訂安置協議,對符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費條件的被徵地人員,為其設立社會保險個人賬户,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月發放養老金。

在目前政策條件下,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系統,雖然增加了社會保障負擔,但是有利於解決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促進城鄉一體化的順利實施,長遠來看是值得的。我國經濟較發達、人地關係較緊張的省市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經驗和教訓,這體現了一種大的趨勢。

三、留地安置:

1、留地安置指在徵地時為了使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有長遠穩定的保障;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安排一定面積的建設用地;支持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從事生產經營的安置方式,是貨幣安置的一種重要的補充形式。有時也稱為劃地安置,即劃出一定面積土地,給失地農民留出生存和發展空間,既可通過發展二、三產業解決部分失地農民的就業,還可通過壯大集體經濟,為失地農民提供多方面的保障,真正造福百姓。又稱開發性安置,即是通過開發性項目的建設解決徵地“農轉非”人員的生產和生活出路的一種安置方式的創新。

2、這種安置方式將農民置換土地使用權獲得的安置費通過開發性項目的投資轉化為生產性的物質資本,使徵地“農轉非”人員通過與生產性物質資本結合實現再就業。具體操作是按10%的開發性安置土地指標實行。

綜上所述,在徵地拆遷時,如何保證失地農民“失地不失業”,對進行徵地補償,各地都在根據自己情況進行探索.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國很多地區包括了從貨幣補償到社保安置,對徵地補償安置農民權益保障不斷增加。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衡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