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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西省崇左市天等縣徵地補償標準

廣西省崇左市天等縣各區片土地補償標準如下:

2021年廣西省崇左市天等縣徵地補償標準

天等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3607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2220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3055元/畝到12220元/畝之間。

龍茗鎮、向都鎮、東平鎮、進結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2875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1954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2988元/畝到11954元/畝之間。

進遠鄉、寧幹鄉、馱堪鄉、把荷鄉、上映鄉、都康鄉、福新鄉、小山鄉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1078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1301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2825元/畝到11301元/畝之間。

以下特殊情況,各市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經依法履行聽證和告知程序後,對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予以適當提高並公告後實施:跨區域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差距過大;水田、園地、菜地、魚塘等卻需要提高徵地補償標準的情況。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如你對該標準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諮詢專業拆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