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徵地土地補償標準內容是什麼?
對於福建省徵地土地補償標準的最新內容,很多福建人民對此有疑問。各地都在普遍拆遷,是否可以參照其他各省的情況來保證徵地補償呢?是否可以依據前幾年的補償方式呢?這些都是不得而知。為此,本文針對以上疑問,進行了部分説明,希望解決大家的疑惑。
一、福建省徵地補償標準最新
福建2017最新徵地補償標準根據《福建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經研究決定,從2017年3月1日起我省徵地補償全面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收入、土地價值等情況,全省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劃分為四個地區類別。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分別為一類區38750元/畝、二類區37750元/畝、三類區36750元/畝、四類區35750元/畝。徵收耕地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乘以1.0係數計發,除耕地外的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調整係數由各地根據實際自行確定,但補償標準不得低於現行徵地補償標準。全省地區類別劃分及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見附件。
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依據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以及所屬地區類別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將轄區劃分3~5個區片,明確區片範圍,確定具體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並建立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數據庫。
三、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在本通知實施前制定並向社會公佈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現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調整,但需重新進行公佈。
四、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彙總所轄縣(市、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並報省政府備案,同時抄送省國土資源廳。省國土資源廳應建立全省統一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數據庫,在入門網站上公開,接受社會查詢和監督。
最低標準省政府此次劃定的徵地補償綜合地價標準為最低標準:一類區價格38750元/畝二類區價格為37750元/畝三類區價格為36750元/畝四類區價格為35750元/畝省政府明確,各地在徵收耕地時,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乘以1.0係數計發;除耕地外的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調整係數由各地根據實際自行確定,但補償標準不得低於現行徵地補償標準。除了細化到區一級的徵地補償最低標準之外,省裏還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當地的徵地補償綜合地價。各縣(市、區)要在綜合考慮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基礎上,將轄區劃分3-5個區片,明確區片範圍,確定具體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並建立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數據庫。
二、由國務院批准的土地徵收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徵地批准權限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超過徵地批准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徵地審批。
綜上所述,本文對有關事項通知進行了説明,主要是從地區類別、地價最低標準和公佈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土地的價格。其次對土地的使用情況,包括農田、農田以外的耕地、其他類型的土地、佔用土地等角度進行説明。若是仍對福建省徵地土地補償標準情況不瞭解,可以諮詢相關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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