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費該歸誰
隨着我國城市化的發展,城市規模逐漸擴大,農村大量土地被徵用,土地減少而引發的“徵地補償費”的相關問題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那麼,徵地補償款該歸誰?如何才能更合理的進行土地分配管理,本站為您解答。
徵地補償款該歸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針對被徵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針對被徵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補助費針對失地農民。前二項對象為物,系對物因徵地受到的損失的補償,基於損失與補償的法律因果。後一項對象為人,系對徵地後失地農民的勞力安置,該項是基於法律強制性規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這些補償費的權屬亦作出規定,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一、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作為抽象主體,象徵性擁有所屬成員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依照法理,在村集體失去其所有土地時,理所當然擁有該土地徵用後的所有徵地補償費。對該徵地補償費的具體處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徵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將該集體收入用於開辦集體企業,發展公益建設,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給被徵用承包經營土地的村民。而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徵地補償款作出的處理,應承認其合法性。若村集體將徵地補償費進行分配,則該部分徵地補償費權屬依法發生轉移,集體與成員間因分配決議而產生了權利義務關係。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徵地中,因其徵地致使他人可預得收入的減少,從而造成權益損失,理應對該全部可預得收入予以補償,此補償性質同於經濟上的權利義務平等原理。該處的“他人”指該被徵用土地的承包經營者,包括已轉包經營者。村民的該項所得,是其財產損失的金錢補償,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費同於村民的其他財產,性質上並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義。實際中,用地者在預算出其三大補償費金額後,將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費連同其他費用一併支付與村集體,由村集體再行處理。因貨幣所有權隨佔有而轉移,此時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費由村集體佔有控制,村民並不擁有該費的所有權,其與村集體形成法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村集體作為享有青苗補償費的村民的債務人,必須將該費返還村民,村民亦可向村集體行使給付請求權。
三、對於安置補償費的歸屬,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安置補助費俗稱“勞力安置”,是對具有勞動能力而失去勞動對象的農民的生活安置,具有很強的人身性,但安置補助費的金額多寡、支付標準並不受被徵土地多寡因素影響,其標準更多地考慮受安置農民個體因素。
所以綜上所述,徵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款的受益人是土地所有權人。隨着我國城鎮化建設的發展,土地徵用將會是一個熱議的話題。希望法律賦予農民的基本權益能得到的尊重。具體應給多少補償費,法院會根據具體案情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以上就是對“徵地補償款該歸誰”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淮安律師!
-
徵收土地違法找哪個部門?
一、徵收土地違法找哪個部門?被徵收人遇到違法徵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報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
-
土地確權證裏的共有成員和土地有直接關係嗎?
此次頒發的土地確權新證書中除了有户主,還有土地共有人這一欄,這兩欄都是進行確權登記時的重點內容。那麼土地確權證裏的共有成員和土地有直接關係嗎?能獲得哪些利益?土地確權證裏的成員以後和土地當然是有關係的。一、土地確權證裏的成員被稱為“土地共有人”,直...
-
拆遷案件中程序性方面有何種的注意事項
企業拆遷糾紛一直協商無法解決,通常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解決,那麼拆遷糾紛行政起訴在程序性方面需要注意什麼事項,本文將結合本所律師辦案經驗予以探討:一、訴訟時效問題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應當在知道該具體行政為之日三個...
-
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怎麼規定的
一、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怎麼規定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