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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徵收補償新政,補償費歸誰?

農村宅基地徵收補償新政:補償費歸誰?

1.徵收宅基地補償費歸誰?

儘管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但是並不意味着土地徵收補償就應當歸村集體所有並由村委會自主分配使用,依法使用宅基地的被徵地農户在宅基地徵收時,應當根據徵收拆遷時認定的宅基地面積取得相應的補償。如果徵收方或村委會以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為由,拒不向被徵地農民給付這部分補償,顯然是在侵犯被徵收人合法權利。

提醒被徵地農民,遇到徵收方以種種理由告知“這部分補償沒有”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自己不清楚的一定要諮詢專業拆遷律師,不要稀裏糊塗就聽信徵收方的説辭,少了應有的補償。

2.一户多宅有沒有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一户農村家庭只能申請使用一處宅基地,用於建房居住使用,且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很多被徵地農民因此遇到了徵收方以自己宅基地多於一處為由拒絕補償的情況。

實際上,並不是只要宅基地多於一處就一定會被認定為違法佔地,而是應當綜合各方面情況進行認定。對於宅基地數量多於一處但總面積之和不超過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合法用地進行認定和補償;對於因歷史原因、合法買賣、繼承或管理部門銜接問題造成的一户多宅,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給予補償。

提醒被徵收人注意,實踐中有很多案例就是地方政府在徵收過程中為了加快徵收進度、壓低徵收價格主觀武斷地將被徵收人的合法宅基地認定為違法佔地。

如果徵收方直接以你的宅基地數量或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為由拒不給予補償的,先不要驚慌,先諮詢專業人士,弄清楚自己的宅基地是否真的存在問題,不要直接聽信徵收方的意見,簽訂被壓低標準的補償協議。

3.宅基地證沒有了還能不能拿到補償?

很多農村宅基地房的修建已經有很長的年頭,有些農户在宅基地徵收時找不到宅基地證,其中一部分是因為自己保管不當丟失的,但更多的是因為地方管理不規範等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證件缺失。

對此,徵收方不應該“一刀切”式地認為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就是違法佔地,就不予補償或壓低補償標準,而是應該客觀地正視這個農村普遍存在的問題。如果有被徵收人在宅基地徵收時找不到相應的證件,可以在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下弄清楚自己沒有證件的具體原因到底是什麼,並通過合法、有效的途徑和方式與徵收方建立良好溝通,實現取得合理補償的良好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