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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徵收土地流程

程序:
1.告知徵地情況;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徵地聽證;
4.徵收土地公告;
5.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在徵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以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徵地補償方案、安置補償方案並予以公告;
6.報批徵地補償方案;
7.批准徵地補償方案;
8.土地補償登記
9.實施補償,交付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合法徵收土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