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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時請律師會不會激怒政府,引發打擊報復?

一、拆遷時請律師會不會激怒政府,引發打擊報復?

拆遷時請律師會不會激怒政府,引發打擊報復?

拆遷時發生糾紛或者其他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是可以請律師介入的,一般只要是合法合理的維權是不會激怒政府並且不會引發打擊報復之內的。

二、拆遷律師在徵地拆遷中的作用

1、收審查

作為一個徵收行為首先要取得相關征收前置文件,拆遷律師要做到的是審查徵收前置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合乎法律規定,我國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包括社會風險穩定評估、包括資金證明,包括老的拆遷談到的土地、規劃等。總結來説就是三點,審查徵收前期存在的合法性文件全不全、有沒有、真實不真實。一個項目如果要取得合法的批准文件,通常需要取得立項、規劃、國土等部門的多次審批文件,僅一個規劃部門出具的就有控制性詳細規劃、選址意見書、規劃意見書、用地規劃批准文件、工程規劃批准文件。

2、律意見

對企業自身是否合乎被徵收主體的合法性,包括企業佔有的不動產以及相應的無形資產的損失,另一個方面法律意見就是針對徵收前置文件以及徵收行為的審查來出具,根據這兩個方面出具法律意見,也就是説既出具對方也出具我方的法律意見。

評估意見

出具對企業自身能夠獲得多少拆遷補償的評估意見。根據我國評估相關的技術規範和法律規範,出具相關的評估意見

3、償方案

根據企業自身狀況以及對方以及徵收主體的狀況,我們應該選擇怎樣的補償方式和補償價格進行方案的策劃和實施。也就是説我們應該要哪些補償,到底應該選擇安置還是貨幣補償,或是一部分選擇安置一部分選擇貨幣補償。

4、違補償

拆除違章當中應該獲得哪些補償,或者怎麼樣才能在實踐中不被對方按照違章建築拆掉。

營業評估

對企業自身的營業狀況以及停產停業的損失和預期利潤進行評估進行法律規範的合規性審查,以及找出相應的補救辦法。

5、與談判

代表當事人當事企業進行整個拆遷補償的流程性談判。我們都清楚,我們實際談判的對象都是拆遷方委託的拆遷公司。拆遷公司的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但往往都是社會上的閒雜人等;但是不可否認其社會閲歷和拆遷經驗確實了得。這個時候往往被拆遷人在談判中處於不利的位置,但是由專業的拆遷律師來談判有利於我們最終獲得最理想的談判結果。

6、償協議

代表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一起跟拆遷方簽訂補償協議,具體審查協議的合法性以及如果不履行協議應該承擔的違約責任。

土地安置

7、果在拆遷補償中獲得相應的安置,我們要審查安置土地合法性,安置土地的商業利益以及安置土地後是否符合城鄉規劃的相關要求。

8、議訴訟

在過程中如果需要及時的提起相關的複議跟訴訟,有具體刑事行為要及時提起復議訴訟,如果對方把我們告了,要及時應訴。在拆遷維權中,訴訟只是綜合維權策略中的一個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也不是維權的必經途徑。一般拆遷過程中,如果政府一旦用違法的行政手段對我們進行執法的時候,比如給我們作出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決定、責令停業整頓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決定等行政行為,我們就必須用訴訟的手段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