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徵地需要什麼手續
政府徵地需要的手續因具體用處不同而有差異,比如建設項目用地需要的手續有:
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3、項目立項文件與政府簽訂協議等相關材料;
4、徵地費用及補充耕地初步方案、補充耕地資金引入預算説明或證明材料;
5、標明用地範圍和補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十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二)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三)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四)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五)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六)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七)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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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徵地手續不合法
土地徵收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權限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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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徵收土地款分配不服怎麼辦?
一、對徵收土地款分配不服怎麼辦?1、可以申請協調、裁決在公告(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公告)期間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當時提出,以便及時調整。《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地的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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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徵地批文就合法嗎
律師解析:有徵地批文不一定就合法。徵地批文是因建設需要徵收土地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的書面表現文書,是政府應當依職權主動公開的信息。徵收土地應當具有徵地批文,雖取得徵地批文但、過期失效的、超越法定審批權限拆分審批的、未批先佔與少批多佔的、以租代徵的,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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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一、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是怎麼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