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熱門城市:濟寧律師 三沙市律師 烏蘭察布律師 邯鄲律師 眉山律師 大同律師 自貢律師 日喀則律師 儋州律師
陝西省的相關部門在進行徵地拆遷時,需要對相關利益的受損者按照標準進行一定的補償,這也是為了保護相關利益人的合法權益,嚴明法治的措施,那麼關於陝西省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具體的內容呢?下面,本站將為各位提供一份最新的關於陝西省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請您仔細閲讀下文:
《陝西省徵地統一年產值平均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平均標準》就是最新的陝西省徵地補償標準。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徵地統一年產值及區片綜合地價平均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陝西省徵地統一年產值平均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平均標準》(以下通稱新徵地補償標準),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一、充分認識實施新徵地補償標準的重要意義。實施新徵地補償標準,是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精神,加強徵地補償安置工作,解決當前徵地工作中存在的補償標準偏低、區域不平衡等突出問題,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的一項重大舉措,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新徵地補償標準的重要意義,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制定和執行新徵地補償標準的原則、依據和有關內容,切實安排部署好新徵地標準實施的各項工作。
二、認真組織實施新的徵地補償標準。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構成,不包含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各市(縣、區)政府務必於2010年5月1日前公佈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具體徵地補償標準(公佈到各個區片)。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公佈後,各地要按照同地同價、協調平衡、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徵地補償。在具體工作中,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補償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對少數地區原實際補償已高於新標準的,仍執行原來的標準,不得以執行新標準為由降低補償標準。省上統徵的國家和省重點交通、能源等大型基礎設施以及大中型水電和水利建設項目,其徵地補償標準以新公佈的標準為基準,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區域綜合補償標準。
三、切實做好新舊徵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工作。新徵地補償標準公佈後,各地要周密組織,統籌安排,防止因實施新徵地補償標準引發矛盾。實施徵地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告知、確認、聽證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徵地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述權,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後公告。要針對新徵地補償標準實施後可能發生的問題,制訂工作預案,建立糾紛處理與協調機制,確保新老徵地補償標準順利銜接、平穩過渡。
四、加強對實施新徵地補償標準的監督。徵地補償工作政策性強,各市、縣、區政府要加強對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監察、國土資源、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審計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實施工作的監督檢查,防止弄虛作假和侵害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省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對各地實施工作的指導,對報批的建設用地要嚴格審核把關。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情況和問題,各地要及時報告。各市、縣、區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可以2—3年適時對新徵地補償標準進行修訂,報省政府批准。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上述內容就是關於陝西省徵地拆遷補償標準的具體情況了。陝西省的徵地拆遷補償工作需要依據此標準嚴格執行,相關的工作人員也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拆遷,在徵地拆遷過程中,要積極與公民們溝通協商,同時相關的利益人也應當配合徵地拆遷的工作,讓徵地拆遷的工作順利圓滿地完成。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通律師。
-
徵收土地程序違法怎麼處理?
一、徵收土地程序違法怎麼處理?被徵地人可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徵地主體違反徵地程行為同時構成對被徵地人合法權益侵害的,還必須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為了保證徵地權的有序運行,徵地主體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義務,如果徵地主體違...
-
房地產工程項目從徵地到開工要什麼資料
房地產前期主要是五證:土地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工程開工之前必須辦理到施工許可證。其他手續主要有:規劃方案、建築方案、人防建設許可證、房地產經營許可證、施工圖審查意見、中標通知書、消防審核、消防驗收、環評文...
-
土地確權證裏的共有成員和土地有直接關係嗎?
此次頒發的土地確權新證書中除了有户主,還有土地共有人這一欄,這兩欄都是進行確權登記時的重點內容。那麼土地確權證裏的共有成員和土地有直接關係嗎?能獲得哪些利益?土地確權證裏的成員以後和土地當然是有關係的。一、土地確權證裏的成員被稱為“土地共有人”,直...
-
徵地拆遷相關事項不公開,該承擔什麼責任?
一、徵地拆遷相關事項不公開,該承擔什麼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