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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徵地拆遷補償的內容有哪些

一、徵地拆遷補償規定

重慶徵地拆遷補償的內容有哪些

(一)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表苗補償費

徵用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表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的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要的規定執行;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地上建築物補償以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合法面積為準計算,構築物按實計算。青苗補償按徵地時實施種植面積計算;未經批准佔用耕地成片栽種的一般樹木,按糧食類青苗補償標準計算補償費;零星裁種的一般樹木按實補償;果園、茶園、桑園、苗圃、花園按當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至1.5倍計算補償費;對珍稀名貴樹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予補償的範圍

不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建(構)築物;政府徵地批文下達之日後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構)築物;超過批准使用期限或雖末確定使用期限但己使用2年以上的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築物;非法佔用集體土地修建的建(構)築物;天然野生雜叢。

(三)拆遷房屋補償

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參照農房造價給予適當補償;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上浮50%予以補償;徵地農轉非人員的住房在徵地拆遷範圍以外的,不拆遷、不補償、不安置。但應根據集體土地使用權屆證書確定的;宅基地面積,按所在地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至2倍,向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次性支付徵地農轉非人員佔用;宅基地綜合補償費。補償後,農轉非人員在公共設施使用、公益事業等方面與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同等待遇。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該宅基地時,房屋的補償、安置按徵地時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徵用企事業單位補償

被徵地單位(不含被徵地的村民住户)的水、電設施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水利工程補償,技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有線廣播線路、閉路電視線路、天然氣安裝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電話移裝按電信部門規定購移機費標準補償。被拆除房屋的裝飾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補償;不能自行拆除的,給予適當補償。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接住房補償;徵地拆遷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其他合法權證的企業建(構)築物,技重置價格計算補償費後,原建(構)築物歸國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處置。被拆遷企業的搬遷損失費(含設備搬遷損耗、停工損失及搬遷費)擯所搬遷設備折舊後淨值的15%至20%計算。

重慶徵地拆遷補償對重慶現目前的實際情況來講是切實有效的,一方面緩解了老百姓對重慶徵地拆遷補償的不滿,另一方面在改善重慶基礎建設的同時帶動了重慶經濟的快速發展。慶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中的補償規定,從根本上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權利。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臨沂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