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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黔江2021徵地拆遷的補償規定有哪些

一、20%的土地補償費的支付方式

重慶黔江2021徵地拆遷的補償規定有哪些

由區土地房屋徵收辦公室支付給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在具體使用該款項時,經所在地街道、鎮鄉政府審查同意後可將該款項用於集體公益設施建設,也可直接支付給被徵地農户,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

二、徵地農轉非人數的確定方法

(一)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全部徵收的,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全部予以農轉非。

(二)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部分徵收的,農轉非人員的人數按被徵收耕地面積(果園、牧草地面積按耕地面積計算,下同)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均耕地面積計算確定。人均耕地面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證記載的耕地面積(不含已徵收的耕地面積)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數。被徵地農户的承包耕地被徵收後,其剩餘的耕地面積以户為單位計算人平不足0.5畝的,除按照上述規定計算農轉非人數外,被徵地農户可以户為單位另行申請增加農轉非人數,直至該户剩餘耕地面積達到人平0.5畝以上為止。

(三)在城市規劃建成區內因住房被徵收並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請以户為單位全部農轉非。以户為單位全部農轉非的,剩餘土地由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徵地農轉非人員安置對象的確定

(一)農轉非安置對象必須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範圍內的常住農村户口的村(居)民,以當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門發放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土地承包部門發放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為依據。

(二)大中專在校生、現役義務兵、勞教勞改人員,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予以徵地農轉非安置。

(三)對徵地前的不屬於徵地農轉非的非農户口人員,未退出承包地的,予以徵地農轉非安置。但已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軍隊工作或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軍隊等回原籍落户並已進行安置或享受退(離)休養老待遇的人員除外。

(四)未參加本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正常婚嫁、自然出生除外)的空掛户口人員,不能享受徵地農轉非人員安置政策。

(五)房屋拆遷的農轉非人員安置與徵地農轉非人員安置不能重複享受。

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一)房屋拆遷補償

1、被拆遷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並按協議約定拆遷(騰交)房屋的,按被拆遷房屋補償總額的20%給予獎勵。

2、被拆遷人自願申請放棄殘值,且在規定時間內騰交房屋的,按被拆遷房屋補償總額的20%給予殘值回購補償。

3、被拆遷人已取得合法建房相關手續,只建了基礎的,對基礎部分按建安造價給予補償,不予住房安置。

(二)住房安置方式

1、城市規劃建成區內實行貨幣安置或還房安置。實行還房安置的按每人30平方米建築面積還房;實行貨幣安置的,按每人30平方米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300元計算貨幣安置費。

2、城市規劃建成區外按每人佔地面積30平方米劃地自建房安置或自選址自建房安置。

(三)住房安置對象的確定

1、被拆遷人屬本集體經濟組織範圍內享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常住農村户口的村(居)民,予以住房安置。享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常住農村户口的村(居)民以當地户籍管理部門發放的户口簿和土地承包部門發放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為依據。

2、户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被拆遷人因土地被徵收轉為非農業户口,以及被拆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為非農户口,未享受國家房改政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員工除外)或農房拆遷住房安置政策的,予以住房安置。

3、對在校大中專學生、現役義務兵、勞改勞教人員的房屋進行拆遷的,予以住房安置。

4、有房產,户口已遷出的,不屬安置對象,但按規定對其房產進行貨幣補償。因婚嫁到本集體經濟組織外,户口未遷出,在他處有房產或已享受了住房安置的,不予住房安置。

5、被拆遷人合法收養的子女和贍養的孤寡老人,符合本條第一款的,可以享受住房安置。

6、住房安置對象已婚符合生育政策的,憑準生證和黔江區中心醫院、黔江區婦幼保健院、黔江區生殖健康中心出具的已孕證明,增加一人住房安置。

7、未參加本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正常婚嫁、自然出生除外)的空掛户口人員,不予住房安置。

(四)住房安置對象的審查要件

1、户口的審查,以擬徵地公告的時間為準。

2、房產的所有權確認,以產權證經公示無異議的為準。

3、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集資建房的以區住房改革辦公室出具的證明為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員工未享受住房公積金的以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為準。

五、其他構(附)着物補償

(一)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場)的補償標準

1、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場)的認定

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場)(經相關部門認可的畜禽養殖企業或養殖專業大户),徵地拆遷時,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場)必須具備:

畜禽養殖廠(場)工商企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或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畜禽養殖廠(場)證明材料。

2、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場)拆遷補償辦法及標準

(1)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場)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調查登記、補償標準,按黔江府發﹝2013﹞21號文件規定執行。

(2)畜禽搬遷補助費(含搬遷費及搬遷損失),按擬徵地公告發布時養殖廠(場)實有的畜禽數量計算,標準為:

畜類:祖代種豬每頭補助500元,有孕母豬和哺乳期母豬每頭按500元的標準上浮50%後給予補助;其他能繁母豬、種公豬每頭補助200元,有孕母豬和哺乳期母豬每頭按200元的標準上浮50%後給予補助;祖代種豬、能繁母豬和種公豬由畜牧部門出具有效證明材料。其他生豬20公斤以上的每頭補助60元,20公斤以下的每頭補助30元。

禽(兔)類:每隻補助4元。

其他畜禽類參照以上標準執行。

3.機具設備搬遷補助費,按機具設備淨值的20%計算。

(二)具備生產經營合法手續的食用菌種植補償標準

1、種植食用菌的大棚及建構築物按黔江府發﹝2013﹞21號文件規定予以補償;

2、種植的食用菌按黔江府發﹝2013﹞21號青苗補償標準蔬菜類予以補償;

3、食用菌場的活菌包按每個2元給予搬遷損失補償,死菌包不予補償。

(三)成片栽種的苗木補償標準

1、擬徵地公告前佔用耕地成片栽種的苗木,根據苗木大小和稀密度按每畝2000-4000元補償;擬徵地公告後搶種搶栽的苗木不予補償。

2、擬徵地公告前辦理林(苗)木生產許可證和林(苗)木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成片栽種的苗木,根據苗木大小和稀密度按每畝4000-8000元補償。

3、苗木經補償後,由實施徵地單位負責處置。

(四)房屋裝飾物補償標準

類 別 補償標準 備 注

防盜門 640元/個 正規廠家生產

鐵條防盜門 80元/平方米

包門 300元/個

塑鋼門窗 140元/平方米

防盜網 80元/平方米

吊頂 50元/平方米

內外牆漆 50元/平方米

木地板 100元/平方米

琉璃瓦 50元/平方米

彩鋼瓦(棚) 80元/平方米

太陽能熱水器 300元/個 搬遷補助

綜上所述,重慶黔江徵地拆遷工作在法律和政策的範圍內展開,關於徵地拆遷的補償也符合法律和政策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被拆遷户的合法權益和經濟權益,也保障了政府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徵地拆遷補償是關係到每個人切身利益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哈爾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