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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多少平方米?

一、“一户一宅”面積標準是多少?

一户一宅是多少平方米?

符合“一户一宅”的農户,分大、中、小户。其使用宅基地合計用地面積標準為:6人以上為大户,不得超過125平方米; 4至5人為中户,不得超過80平方米;3人及以下為小户,不得超過60平方米。

當然,在實際情況中,各地的規定也不一樣,例如,無錫市,農村居民建房堅持“一户一宅、建新拆舊”的原則,户用地面積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內。洋浦經濟開發區本村村民必須符合“一户一宅”的規定,每户用地面積控制在175平方米以內,建築基底面積不宜大於宅基地面積的70%。

二、什麼是“一户多宅”

農村“一户多宅”,顧名思義,是指農村一户村民擁有有多處住宅,但是農村一户村民擁有多處住宅和“一户多宅”的概念還是有區別的,當前全縣開展的“一户多宅”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多宅”,不是指對所有擁有多處房屋的現象都進行整治,而是指對多處房屋中有違反農村村民一户一宅標準的農村住宅進行整治。農村每户村民有大、中、小户的建房用地面積標準。比如説,某村民擁有3處住宅,其中1處是經過合法審批的,另外2處是經過繼承的,那麼該3處住宅均認定是合法的,就不屬於“一户多宅”整治對象;還有一户村民,也有3間房屋,2處是合法的,1處是違章的,相加的面積超出該户村民所能享受的最高面積標準,那麼該村民其中1處住宅就屬於整治對象。

三、“一户多宅”整治中,農村村民分户標準是什麼?

農村村民分户標準為户籍未分户的兒子,達到法定結婚年齡(22週歲)的,可以認定分户;户籍未分户的獨女家庭或女兒户,女兒達到法定結婚年齡(20週歲)的,可認定一個女兒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