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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協議怎麼寫

土地出租是土地流轉的一種有效形式,為了保障土地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利,一般情況下,土地方出租房和承租方往往會簽訂土地出租協議,雙方當事人根據各自的情況擬定相關條款來約束對方的行為。那麼,土地出租協議該怎麼寫呢?小編帶着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土地出租協議怎麼寫

土地出租協議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願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二、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三、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五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6、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户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後複印其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以保證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六、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七、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十、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土地出租協議”給大家寫的一個出租協議的範本。我們在書寫這樣的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明確合同的主體雙方,同時,要將租賃期限和雙方的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當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雙方的違約情形,只有明確這個,雙方才能得到解決。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河南律師!


標籤:土地 協議 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