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一、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應該通過協商或者是訴訟方式來進行解決。
1、妥善處理機動地、經濟地、荒地等問題。凡是已納入承包地管理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管理;未納入承包地管理的,不進行確權登記,但應按實際面積登記在冊。
2、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間,農户自行或者流轉給別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變農業土地用途的,仍按原來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在實測面積時減去佔用面積,並進行備註。
3、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應以二輪土地延包時家庭實際承包人口為基礎,家庭個別成員已死亡或户口遷出的(如出嫁女、遷入城鎮居住、在校大學生、現役軍人等)應在備註欄標註清楚。二輪土地延包後,新增家庭成員應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併作為共有人進行登記,並在備註欄標註。與户主關係欄按照國家規範填寫,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農户之間進行承包地互換的,互換後的土地沒有糾紛,按現在土地的承包人進行確權登記。對存在糾紛的,先解決糾紛再進行登記。對以轉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的土地,按原承包轉出農户登記,不給受轉者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其流轉關係繼續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5、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這次土地登記中,應尊重承包農户意願,作為原家庭共有人處理。
6、承包農户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記不確權,暫由原負責贍養人繼續耕種、管理、收益。
7、對第二輪土地延包後,個別村民小組進行了土地調整,應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
二、土地確權登記應注意的事項是什麼?
(一)、同一地塊承包農户登記表:本表按地塊填寫,同一地塊填寫一張
1、長寬要按實際測量的填寫。
2、此表講順序,一般在同一地塊按由北向南、由東向西順序逐户填寫。
3、四至界限用固定座標,如:東邊(道路)、西邊(張三)、南邊(渠)、北邊(李四)。逐户登記如:1號地塊第一户張三、第二户李四,填表時按張三接李四的順序填寫。
4、其中附屬地面積為承包地塊面積的其中數,只填面積,不填長寬。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申請表:本表按農户填寫
1、表內户主姓名、出生年月日填寫要與户口本上的一致,發包方為村民小組。
2、與户主關係依次填配偶、長子、次子、女、媳,不能填妻、子妻等以此類推。
3、注意此表填寫時沒有分地的人不填入此表,死亡人口不填入此表。
4、承包總面積為承包地塊面積合計數。
5、表內關係:承包總面積=人均應分地畝數×分地人數 附屬地面積。
6、承包起止日期不填。
7、承包地塊信息與同一地塊登記表信息對應一致。
(三)、集體預留機動地和四荒資源情況記錄表:機動地和四荒地要分別填表登記
1、登記地類一欄填寫機動地或四荒地。
2、面積按實測面積填寫。
3、四至界限同上。
4、使用情況填寫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
5、使用者填寫承包者姓名。農村土地確權常見的糾紛有哪些?如何解決?
三、農村土地確權什麼情況下不予發證?
1、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徵收、徵用、佔用,導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全部喪失的;
2、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退耕還林並已經發放林權證的;
3、承包期內承包方提出書面申請,自願放棄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
4、承包期內五保户死亡的;
5、其他依法應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中有以上情況之一的不予發證。
在當代的社會,涉及到農村土地方面的一些糾紛還是比較多的,比如説土地使用權的歸屬方面的問題,如果不能夠明確的話,是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確實權益,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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