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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土地使用權是動產嗎

不是,土地使用權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這個土地使用權是動產嗎

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自用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併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着物、與土地尚未脱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土地使用權是一種權利,不是"物”,也就更談不上是不動產了。由於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買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支付的房價實際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權能用多長時間就關係到購買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對土地使用權按不同的用途規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企業外購房屋建築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以及建築物的價值的,一般應當對實際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確實無法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如果説土地的使用權到期了,那麼就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續期的,在這個時候最好就是準備好土地使用權續期的相關材料,然後就是去進行土地使用權的續期,只有續期了才可以繼續擁有土地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