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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麼?

企業拿到土地後,作為土地使用者,可以將閒置的土地通過出售、交換等方式進行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後,與之對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一併轉讓。雙方應該簽署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明確各方責任。那麼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

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隨之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着物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

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

二、土地使用轉讓的特點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動產物權的轉讓,該行為除可能涉及民法典的諸多規定外,還具有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各項特點,包括:

1、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一同移轉。

2、權利義務一同轉移。

3、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辦理變更登記。

由此可見,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嚴格按照程序和原則進行。雙方需要簽署書面合同,確定土地使用權轉讓中的種種事項。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後,上面的建築物的所有權也隨之轉讓。雙方應該按照公平、公開、平等的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進行。按照規定,辦理好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後,土地轉讓就宣告完成。

標籤:轉讓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