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俗話説: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特別是近年來農村減免了税收,實行糧種補貼,農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現了種糧熱潮,這種熱潮的出現,刺激了農民種田的積極性,從而導致了大部分外出經商、打工農民回鄉承包土地,這樣就增加了農村土地糾紛,下文就從土地承包方式和承包經營權方面進行分析。
一、什麼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2002年8月29日通過《農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趨於完善並增強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農村土地的範圍: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而家庭承包經營包括:(1)發包方權利:發包的權利、監督的權力、處理的權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2)發包方的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經營權、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務、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3)承包方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土地承包經營的流轉、承包地被徵用、佔有時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4)承包方的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農村土地承包可以採取哪些方式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謂家庭承包方式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一個農户家庭全體成員為一個承包單位,承包農民集體所有或者使用的農業用地的承包方式,其特點:一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每一個成員,不論男女老少,都平均享有承包本集體的農村土地的權利,除非他自己放棄這個權利。二是以户承包,也就是以一個農户家庭的全體成員作為承包方,與發包方訂立承包合同,享有合同中約定的權利,承擔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承包户家庭中有成員死亡,只要這個承包户還有其他人在,承包關係仍不變,由這個承包户中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三是承包的農村土地對每一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人人有份的
這裏就簡單分析一下,正是由於國家“三農”優惠政策的出台,農村土地越來越值錢。可土地流轉手續不完備,導致很多農民有地種不了,即使取得了承包經營權也時常發生矛盾,不過採取家庭承包是可行的,畢竟自己人不管在管理或經營方面都更好辦,至於如何解決發生的糾紛,我們可以諮詢專業人士,以免自己浪費時間或干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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