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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荒地承包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五荒地承包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五荒地承包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五十一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第五十二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第五十三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

第五十四條 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二、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對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 期分別作了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 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國家保護承 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但是,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承包期限內不得收回或調整承包地他用。

像農村的荒山,荒溝,荒灘等都屬於荒地,但是,荒地也是集體財產,一般來説承包荒地都可以享受到相應的政策上的優惠,承包農村的五荒地,也應該跟村委會簽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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