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合同違約金收取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土地出讓合同違約金收取程序是怎麼樣的?
土地出讓合同違約金的收取程序在法律上是沒有具體的規定,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協商不好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違約不賠違約金會怎樣
違約方不支付違約金,守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以判定違約金計算時間,至判決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對當事人的爭議作出生效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否承擔、如何承擔由此確定,當事人應當按照人民法院判決的要求履行義務,包括賠付違約金。此時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的不再是違約責任,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責任。
三、合同違約起訴的一般流程是怎麼樣的?
1、首先要準備起訴狀,各項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及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
2、各項材料準備好以後,到管轄地法院立案廳立案就行了。
3、立案後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休庭)-領取判決-申請執行。
四、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1、繼續履行合同。
2、支付違約金。
3、賠償損失。
4、履行定金罰則。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違約如果約定有違約金的就可以按約定的來處理,如果沒有約定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條款來進行辦理,只要能保障到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不會產生任何的糾紛,對於收取的方式就可以由雙方協商,如果存在的違約金過高是可以要求降低的。
-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土地的使用者,但是想要轉讓就沒有那麼容易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1、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進行轉讓的,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
-
農村土地承包是給個人還是給家庭?
為了滿足土地使用,農村集體土地可以用於承包。但是,採用農村土地承包需要符合我國的法律所規定。但是,農村土地承包是否屬於個人或家庭,主要取決於具體情況。如果採用一般家庭承包方式,農村土地承包應由這個家庭所有成員共享。即使只有户主的姓名在所有權證上登記,也...
-
地役權糾紛與相鄰權糾紛要怎麼界定?
律師解析:相鄰關係和地役權的關係都是不動產關係,都是對不動產物權的一種限制,都是使用他人的不動產,二者的內容表面相似,但實質有很大的差異。在審判實踐中,區分把握相鄰權與地役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從權利類型予以區別。相鄰權基於相鄰關係產生的權利,是指相...
-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代理詞怎麼寫?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代理詞怎麼寫?審判長、審判員:本人受廊坊市安次區眾祥工藝製品有限公司的委託,擔任本案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前,我仔細閲讀了起訴狀,詳細查閲了與本案相關的所有材料。通過剛才的出庭質證,對本案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下面發表本案代理意見,請合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