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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遷糾紛法院會受理嗎

公房拆遷糾紛法院會受理嗎
律師解答:受理律師解析:如果產權有爭議的房屋已經發生拆遷,但一方當事人對拆遷結果不服,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權益:
1、拆遷人已經與一方當事人簽訂拆遷協議的,主張產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宣告拆遷協議無效;
2、房屋產權主管部門在產權爭議的解決期間已經作出拆遷裁決,將拆遷補償款裁決給一方當事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遷裁決的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該裁決;
3、如果房屋產權主管部門批准的拆遷人關於拆除產權有爭議之房屋的拆遷方案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拆遷補償方案,並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4、如果拆遷主管部門未能依照法律規定組織拆遷人勘察被拆除房屋,未進行證據保全公證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違反法定程序為由判決撤銷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批准拆遷產權有爭議房屋的行政行為。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