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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拆了你的房子,你能弄得清嗎?

到底是誰拆了你的房子,你能弄得清嗎?

很多時候,委託人找到律師會説“我的房子被拆了,他們要我們搬走,騰空東西……已經有好多家都這樣被拆了,政府太不講道理了”,有些委託人一口咬定是政府,但你知道拆你們房子的具體是哪個部門嗎?如果自己都不清楚都有哪些人蔘與進來拆了自己的房子,連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對象都不知道,那可就完全被拆房者壓制住了。

或許有的人會認為難道不都是政府拆的房子嗎?不,一旦你這樣認為那可就不對了,一定要扭轉自己的觀念。

很多時候,拆你房子的機關並不一定有拆房子的權利,即沒有拆遷權利的行政主體通過一紙文件就進行拆遷,這是嚴重違法的。

根據拆遷項目分類:

拆遷的主體在2011年之前還是很複雜的,隨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頒佈,徵收拆遷的主體限定在了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具體工作。

根據土地性質分類:

關於徵地拆遷,根據現行的法律依據,可以區分為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兩種性質,因為這兩種土地性質不同,導致的徵地拆遷的法律依據不同。

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包含耕地,非耕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徵收拆遷,主要依據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徵收土地公告辦法》,有權決定徵收的是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政府),經過省級或者國務院批准後,由市縣一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在一般情況下,基本上是市縣一級政府往往會委託或者指示鄉鎮一級政府作一些實質性的工作,但是從法律規定來看,鄉鎮一級政府並不是實施主體,只是能作一些輔助性的工作。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拆遷主要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了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

不過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以非營利為目的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具體實施。

根據拆遷種類分類:

拆遷種類有很多種,包括騰退、徵收、拆違、搬遷、危改、舊城改造、舊村改造等很多種類。

常見的宅基地騰退工作實施主體有三類,分別是區縣政府,村委會,項目中標開發商。

對此,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黃曉麗律師指出,大多數宅基地騰退糾紛是在騰退工作開展階段由村委會強拆宅基地上房屋引起的,拆遷要具備以下兩個條件才可以:其一,需具備房屋拆遷許可證;其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村委會參與制定實施宅基地騰退補償方案,當村民不同意騰退補償方案時,村委會不能直接實施強拆,宅基地被騰退人若發現拆遷一方在拆遷時不具備以上任一條件時,可向房屋拆遷管理有關部門反映、投訴,或通過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維護權益。

村民認為村委會決定的騰退補償方案損害自身利益,無法通過協商取得一致時,依據上述提到的最高法院做出的有關答覆可知,村民可以村委會為被告人提起訴訟。

不管是誰拆了自己的房子,一定要主體合法,程序合法,當其中存在的不合法情形侵害到您的合法利益時,被徵收人需要及時諮詢專業徵收維權律師,將損害降到最小,從而維護自己最大的利益。

標籤:弄得清 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