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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產繼承糾紛怎麼處理

拆遷房產繼承糾紛怎麼處理

一、沒有遺囑拆遷房產繼承糾紛怎麼處理?

拆遷房產繼承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協商、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繼承處理方式】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法定繼承人有哪些行為會喪失會遺產房的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三、拆遷房產繼承糾紛向法院起訴時怎麼確定管轄法院?

拆遷房產繼承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拆遷房所在地的法院,遺產繼承糾紛適用專屬管轄。民事訴訟中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包括: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拆遷房產繼承糾紛的和解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五、拆遷房產繼承糾紛起訴後達成和解可以撤訴嗎?

可以,拆遷房產繼承糾紛起訴後申請撤訴的條件是:

1、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必須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內容明確的申請;

2、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的目的必須正當、合法;

3、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必須基於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訴的申請應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提出。

總之,法定繼承人可以根據遺產房繼承糾紛的具體情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行選擇處理方式,沒有確定遺產房的繼承人之前,任何人不能單獨辦理產權過户登記,在辦理產權過户登記的時候,會要求提供有繼承權的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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