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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方為什麼不提供貨幣補償或產權置換,偏偏要給你房票安置?

最近有網友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我們這兒正在進行房屋拆遷,徵收方給出的補償安置方式不是貨幣補償,也不是產權置換,而是房票安置的方式。我們還是第一次聽説這種補償方式,房票的補償計算方式也感覺很複雜。不知道這種拆遷補償方式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有沒有風險?”

徵收方為什麼不提供貨幣補償或產權置換,偏偏要給你房票安置?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是常見的兩種拆遷安置方式。但是近幾年,在拆遷補償安置中,出現了“房票”這一全新補償方式。

很多拆遷户對於房票不是十分了解,愛土拆遷律師團今天就跟大家講一下,拆遷補償中的房票安置到底是什麼,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項。

什麼是房票安置?

房票,本是指業主購買房子時所產生的一切票據,包括購房發票、完税證等等。但是在拆遷補償中,房票安置政策是指徵收人比照原地或者就近建設安置實行產權調換的政策,安置的房屋被轉化為貨幣、房票形式給予到被徵收人。

“房票”也是貨幣化補償衍生出來的一種,只不過限定補償金必須購買一套商品房作安置房。在政府規定的時間內,房票可以作為專門購房的錢幣來使用。拿到房票的居民可以在徵收方規定的樓盤購置房屋。房票安置,就是打破傳統單一的統籌建設安置小區安置模式,而轉向被徵遷羣眾自主購房安置模式,拓寬了安置產品和安置空間,給被徵遷羣眾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房票”安置有哪些特點呢?

房票是介於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之間一種補償方式。既兼顧了貨幣補償的部分功能(可在當地流通使用,用於買房),又兼顧了產權置換的部分功能(抵扣安置面積)。既減輕了徵收方一次性發放大量貨幣給被徵收人的資金壓力,又不必和被徵收人反覆協調安置房屋面積、房屋質量、樓層分配等諸多難題。對於徵收方而言,確實是很“科學”的一種拆遷補償方式。

不同於此前常用的兩種拆遷補償方式,房票安置擁有以下這些特點。

一、過渡週期短。

如果選擇安置房,從拆遷徵收、辦理土地手續再到勘測、設計、建設、驗收,安置房建設週期很長,且工程易爛尾或質量不好,安置區的配套設施也大多比不上商品房小區。如果採用完全貨幣補償方式,則無法保證補償金用途,一些棚改户可能花光了錢卻沒房住,這便違背了棚改改善居住環境的初衷。

二、滿足拆遷户個性化需求。

就像購買商品房一樣,在政府指定的樓盤,拆遷户可以自行選擇房屋地段、户型、附屬設施等,更能滿足個體的需要,而不是一刀切的補償方式。房票目前大多在棚户區和城中村改造中出現,可以讓棚改户快速享受到城市的配套服務,也有助於推進棚改,解決“拆遷難”的問題。

三、可以流通轉讓。

根據各地政府具體的規定,房票一般是可以轉讓的。簽訂拆遷協議之後,被拆遷户獲得一定金額價值的房票。房票一般是實名登記備案,轉讓需要去當地房票結算中心。轉讓過程一般不收取費用。如果手裏的房票不足以購買想要的房屋,可以以現金結算剩下的部分,也可以購買房票來計算。

房票安置有哪些潛在風險,您知道嗎?

房票安置,是一種創新的模式,推行“房票”制度需具備一定條件,各地應因地制宜。首先,樓市要有足夠存量的商品房,庫存不足,“房票”便無法實現安置;其次,政府要有足夠的財政資金兑現,否則“房票”在市場上得不到認可。

對於被拆遷户來説,是否選擇房票安置方式,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看。如果當地商品房供不應求,拆遷當地房價上漲厲害,那麼房票安置是不合算的。

因為如果拆遷户都拿着房票去市場上買房,在房票的金額固定的情況下,房價漲的太快,房票會變相貶值。對於被拆遷户來説,買不上房,也談不上安居的實現。也不排除個別地方借用房票這種方式牟利。各位被徵收人也需要擦亮眼睛,詳細瞭解房票安置的具體計算方式和時效。

以上是關於房票的具體介紹。房票只是載體,補償公平與否,關鍵還在於補償數額,能否保障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拆遷户如果對於拆遷和補償問題存疑,都可以及時向專業的拆遷律師諮詢,並適時適當的啟動法律維權程序,取得應有的合理的拆遷補償。

切忌和徵收方“耗着”打持久戰,等問題解決,這隻會讓您更被動。因為爭取利益的是你,不是徵收方。你着急,他們不着急。要注意利用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爭當有效的救濟途徑:協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