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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集體土地糧食補款歸誰所有?

一、承包集體土地糧食補款歸誰所有?

承包集體土地糧食補款歸誰所有?

當然是應該給承包人的。糧食直補全稱糧食直接補貼,是為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和增加農民收入,國家財政按一定的補貼標準和糧食實際種植面積,對農户直接給予的補貼。按照土地政策,農民有土地使用支配權,但是就土地轉讓後,糧食直補的錢歸誰所有,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

首先要找承包人平等協商,可以雙方協商,寫個補充協議,如何分配直補款。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判決,全歸種植人的可能性較大,全歸土地人的可能性較小,也可能一人一半。

二、集體土地登記辦理時限是多久?

1、鄉國土資源部門所受理申請者提交申請宅基地資料後,應在1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對初審不符合條件的,應在當日內書面答覆申請人;對初審符合條件的,開據收據,並告知當事人現場堪查時間。

2、申報資料齊全的鄉國土資源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外業的勘查工作,對不符合用地申請規定的當場答覆申請者,並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符合用地申請規定的,應提出審查意見報區國土資源部門地籍科審核。

三、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形式有什麼?

1、反租倒包。由鄉(鎮)或村集體將農民承包的土地"返租"回來,再承包給個人和單位(往往是有經營能力的種養能人或經濟實體),由接包方向集體繳納承包費,同時給轉包土地使用權的農民以經濟補償。這種形式在尊重農民土地承包權的前提下,改變一家一户分散種植的格局,實現了區域農業生產規模化經營;在發揮統一種植、統一管理、統一收穫的優越性的同時,也發揮了家庭分散勞動的優越性。

2、土地股份合作。即農民把土地的承包權和使用權交給集體,從而換取一定數量的股份。集體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實行股份合作制經營,並通過章程或協議將投資形式、投資份額及收益分配等經濟處理辦法事前做出規定,農民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參與經營,並獲得相應收益。

糧食補償款歸承包人所有,鄉土地資源受理農民提出的宅基地申請後,會在一天內對農民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對於初審不合格的,會在當日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告知申請人。對於初審條件合格,會開收據,並告知申請人去現場核實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