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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説到公司拆遷補償標準,我們要注意,公司拆遷補償標準和房屋的拆遷補償是有一定的區別的,我們在進行補償的時候,不能單純和房屋的拆遷補償混為一談。

公司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公司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一)房產價值賠償。

房產價值賠償方面主要由房產和土地使用性質決定;

企業房產用途一般是工業廠房和倉庫,但也有部分住宅和辦公房,具體以房產證登記為準;土地使用性質也一般是工業用地。所以房產價值基本比較固定,對此彈性空間不大。基本以拆遷部門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價值為參考值。

(二)設備設施賠償。

設備設施賠償方面爭議最大。主要是由於以下幾個原因:

1、是政府拆遷政策和一般操作規程對此項目是適當賠償,而不是充分賠償;

2、是沒有中介機構能夠進行專業評估,無法出具評估報告;

3、是被拆遷方無法提供大量詳細的損失資料;所以雖然現在已有拆遷單位委託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此項目評估,但評估價值與企業實際損失差距較大。

(三)停產停業賠償。

停產停業賠償方面在國內處理上有不同標準。有些省份補償標準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沒有賠償。屬於可以協商部分。

(四)搬遷獎勵賠償。

搬遷獎勵賠償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

無形資產的賠償爭議是最大的,一般在實踐操作中比較困難。理論上是存在的,但舉證和認可有比較大的難度,基本上是通過上述四塊賠償的充分賠償來補充。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徵收人在房屋被徵收後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

因此,在政府實施土地徵收和拆遷補償安置的過程中,只要違背“給予被徵收人公平補償”這一基本原則,即可視為違法,被徵收人應該果斷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理補償

在進行公司拆遷補償的時候,主要是包括房產價值賠償、設備設施賠償、停產停業賠償以及搬遷獎勵賠償等方面的賠償,另外,如果是對房屋進行補償的話,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不得低於它們的價格。

標籤:拆遷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