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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水縣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怎麼樣規定的?

拆遷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困擾普通老百姓的問題之一,因為拆遷的話,就意味着原來居住的房屋不能夠再進行居住了,需要找新的地方來進行居住,當然我們國家對於拆遷房屋這個問題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習水縣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怎麼樣規定的?

習水縣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怎麼樣規定的?

一、習水縣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怎麼樣規定的?

習水縣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按當地政府公佈的管理辦法執行,參考如下規定。

《習水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權人,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給予補償、安置。

拆遷公告公佈後,被拆遷人對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改造、拆建、裝修的,不予補償。

拆除違法建築和超過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安置。

第二十一條 拆遷補償的方式實行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

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被拆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由具有房地產評估資格的機構按照《房地產估價規範》進行評估。

第二十二條 以產權調換方式償還的房屋,償還建築面積與原建築面積相等的部分,應按照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場價格結算結構和成新差價;償還建築面積超過原建築面積的部分,按照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場價格結算;償還建設面積不足原建築面積的部分,按照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場價格結合結構和成新結算。

以上經過結算後應補給被拆遷人的費用,均由房屋所有權人受益;應當由被搬遷人支付的費用,由房屋所有權人支付。

第二十三條 以產權調換方式償還的房屋,其計劃、規劃、建設等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範,並經驗收合格。

第二十四條 對以產權調換的方式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到區位差的地段的,可適當增加產權調換房屋的面積或給予補助。

從一類地段遷到二類地段的,可在原面積的基礎上增加10%的還房面積;從一類地段遷到三類地段的,可在原面積的基礎上增加20%的還房面積,每相差一個地段級別增加還房面積比率均為10%。地段類別按縣人民政府公佈的基準地價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對以產權調換的方式將非住宅改為住宅安置的,應按各自的房屋市場價值進行補差結算。各自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應由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依據房地產評估規範評估確定。

第二十六條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只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原租賃關係繼續保持,原租賃合同應當作相應修改,公有非住宅房屋租金由雙方按市場租金議定,公有住宅房屋租金由縣政府定價。

第二十七條 市政工程建設和公共建築工程建設拆遷範圍內需要拆遷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實行貨幣補償或異地產權調換。

第二十八條 對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公告規定的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由拆遷人蔘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實施拆遷。

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抵押人清償債務後,方可給予補償。

第二十九條 以產權調換方式償還的房屋不能隨即解決的,拆遷人應提供週轉過渡房給被拆遷人,或者徵得被拆遷人同意後,由其自行臨時過渡,過渡期限應當在協議中明確規定,但自行過渡期不得超過兩年。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由拆遷人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適當補助費。

第三十條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遷而搬家的,由拆遷人付給搬家補助費。搬家補助費標準:拆遷住宅房屋的,按被拆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6.00元計算;拆遷商業性用房的,按被拆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0元計算;拆遷倉庫房屋的,按搬遷貨物合理工作量每個工日20.00元計算;拆遷辦公用房的,按被拆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6.00元計算。

第三十一條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自行解決過渡用房的,拆遷人應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拆遷辦公用房和住宅房屋,按被拆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0元計算;拆遷商業性用房,按被拆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一類地段15.00元,二類地段12.00元,三類地段10.00元;拆遷倉庫房屋的,按被拆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00元計算。

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拆遷人提供週轉過渡房的,不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拆遷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雙方應遵守過渡期限協議,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由拆遷人提供週轉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絕遷往安置用房而不騰退週轉房。

第三十三條 由於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從逾期之月起在原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標準為:逾期不滿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滿半年不足一年的增加50%;逾期滿一年不足二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不足三年的增加100%;逾期三年以上的,拆遷人必須採取措施予以安置,不予安置的,在原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基礎上增加500%。

由於拆遷人的責任,導致由拆遷人提供週轉過渡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按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標準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拆除未到規劃管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辦理房屋及土地用途變更登記,擅自將住宅房屋改為非住宅房屋的,仍按住宅房屋進行補償安置。

首先拆遷的補償標準,他並不是一個統一的金額,他需要根據房屋的所採用的一些材料來進行判斷,比如説不同的磚面材料,每平方補償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具體的當然也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