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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重慶潼南征地補償價格的補充通知

國家對農村徵地進行村落的拆遷重整,這會是一項大的工程,而這其中關於補償的問題是不可忽略的,這是關乎村民的權益生活保障等的問題。而為了避免村民對於政府產生異議而發生紛爭,出台政策表明補償問題是非常有必要的。而現在就來介紹關於重慶潼南征地補償價格的補充通知。

關於重慶潼南征地補償價格的補充通知

潼南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調整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補充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切實保障和維護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潼南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潼南府發〔2013〕39號),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現將進一步調整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補充通知如下:

一、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建安造價為900元/平方米,綜合造價為1800元/平方米,多層普通商品房市場均價為2400元/平方米;各鎮城鎮規劃區的建安造價為800元/平方米,綜合造價為1500元/平方米,多層普通商品房市場均價為1800元/平方米。

二、為縣城規劃區範圍內徵地拆遷住房貨幣安置對象提供限價商品房,其位置以政府指定配建的樓盤為準,被拆遷户可自願選擇購買。被拆遷户應以户為單位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申請面積與住房安置面積一致。限價商品房價格為2200元/平方米,因户型設計原因,每户超出10平方米以內的,按2200元/平方米購買,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800元/平方米購買(以户為單位每户最多不超過15平方米)。對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的對象實行租房補助,標準按300元/月/人標準執行,補助期限從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之月起至房屋交付之月止。

被拆遷户購買限價商品房,契税和水、電、氣、光纖電視入户費由縣政府承擔,大修基金由購房人承擔。

三、在規定時限內搬遷的拆遷户,其搬家補助費按户一次性計發,3人以下(含3人)每户1000元,3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200元,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四、房屋拆遷過渡費標準為300元/月/人。

五、設立房屋拆遷獎勵。在規定時間內拆除並搬遷的拆遷户,按該户房屋拆遷補償費總額的30%給予獎勵。

六、實行房屋拆遷殘值回購。為確保房屋拆遷安全,對被拆遷的房屋實行殘值回購,標準為磚混結構房屋15元/平方米,磚木結構房屋10元/平方米,其它結構房屋5元/平方米。由鎮(街)統一組織拆除。

七、徵收集體土地房屋室內構築物補償標準按附件1執行。

八、青苗和地上構(附)着物(墳墓除外)綜合定額補償範圍內的參考標準按附件2、附件3、附件4執行。

九、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潼南府〔2011〕135號、潼南府發〔2013〕24號文件同時廢止。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對於重慶潼南征地補償價格的補充通知有了詳細的瞭解。制定詳細的徵地補償標準也是為了以後避免紛爭,若是村民對於徵地補償通知有不同的意見也是可以向上級領導反映的,維護自身的權益這是每個人的權利,按照政策制度也是體現了對於每一個人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