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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是大學生農轉非徵地補償的相關政策

户口2.42W

為了促進我國城市化的發展,許多大學生響應國家的號召,將自己的户口有農業户口轉到了非農業户口。隨着近年來我國徵地補償,鬧的沸沸揚揚,許多農業户口轉非農業户口大學生的徵地補償就成為了一個問題,以下我們就重慶為例對大學生農轉非徵地補償進行相關了解。

重慶是大學生農轉非徵地補償的相關政策

一、 農轉非徵地補償的對象

(一)農業人員;

(二)在校大中專學生;

(三)現役義務兵;

(四)勞改勞教人員。

故返鄉大中專畢業生的户籍如系城鎮户口的,在徵地拆遷中不屬於徵地農轉非安置對象,不能辦理徵地農轉非社保

二、 農轉非的徵地補償標準

新政策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方式和計算標準進行了調整。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將分別計算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徵收土地的面積計算。主城九區(含北部新區)的一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6000元,二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5000元,三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4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28000元。主城區以外其他區縣的土地補償費分類標準、安置補助費標準由區縣政府制定。

新政策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方式進行了規定。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部分首先統籌用於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及養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部分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方式按被徵地農轉非人員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週歲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或其監護人;對年滿16週歲及以上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渝府發〔2008〕26號文件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被徵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餘部分支付給個人,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

新政策還調整了住房補償和安置標準。對各類結構住房的補償標準在現行補償標準上提高了25%,並新增了鋼混結構類住房的補償標準;同時,提高了住房安置標準,全市住房安置標準統一提高為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鼓勵推行住房貨幣化安置方式,貨幣安置標準由各區縣按照不低於本地區與被徵土地範圍相鄰地段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制定。政策還鼓

勵各區縣政府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建設單位修建住房,並由建設單位定向銷售給已進行貨幣安置的徵地農轉非住房安置對象,以滿足其住房需求。定向修建並銷售給被徵地拆遷農轉非人員居住的住房應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優惠政策。

由此可見,重慶對大學生農轉非徵地補償所應該得到的權利是承認和維護的。在重慶政府在隨着顯示經濟的發展,不斷的調整農轉非徵地補償的標準,以適應現實生活水平的要求。這樣能夠很好的維護農轉非的大學生的權利,同時也維護了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