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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開發商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在我國開發商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在我的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路過一些地方,看到正在徵收土地,徵收土地的話就是需要將原來的房屋所,將房屋拆遷或者是佔用農田,水田的話是需要進行補償的,這種補償是由法律所明確規定的,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在我國開發商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在我國開發商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徵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徵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是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後,為了解決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難所給予的補助費用。青苗補償費是指徵用土地時,對被徵用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損失所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是對被徵用土地上的各種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以及被徵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者砍伐費等。其他補償費是指除土地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外的其他補償費用,即因徵用土地給被徵用土地單位和農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損失而支付的費用,如水利設施恢復費、誤工費、搬遷費、基礎設施恢復費等。

二、計算方法

國家建設依法徵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徵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

其計算方法是:

①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於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徵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徵用柴山、灘塗、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②徵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③被徵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④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築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⑤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

首先,小編必須告訴大家,根據法律的規定,開發商徵地補償的標準,在各個省份都是不一樣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徵收土地的性質也會決定着他的具體的補償金額。在這裏都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補償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