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企業拆遷應該怎麼補償
(一)房產、建築物及土地的補償
1、房產、建築物的補償企業的經營性用房主要有工業廠房和倉庫,也有部分住宅和辦公房,具體的補償面積以相關房產證明登記的建築面積為計算標準,因為歷史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明和土地證明的,可經實際丈量確定。企業房屋及建築物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及建築物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而且企業拆遷也涉及到房產的所有權問題,企業拆遷的補償對象只能是房屋的產權人,如果企業是承租人的話,那麼只能是對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自建的地上物有權獲得補償。
2、土地的補償在企業拆遷時土地的補償問題就會涉及到土地的性質,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的問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國有土地上企業的拆遷土地補償這一塊沒有明確的規定,全國各地方拆遷時土地的補償,往往與房屋、建築物補償計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況大量存在,使得權利人的權益無法獲得相應的合理補償;集體土地上企業的拆遷一般按評估價格補償,如果企業為承租人的話,就會涉及到與土地使用權人誰有權獲得土地補償的問題,補償的依據以證書或租賃合同為準。
(二)設備、設施的補償
1、不可移動設備的損失補償。對其補償的標準應按照設備使用年限進行折舊或重置市場價格計算,對所有權人進行補償。
2、可移動設備的搬遷費、安裝費的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當地搬遷費標準或實際發生額計算,主要包括拆卸費用、運輸費用、安裝費用、調試費用等,安裝調試費還應當由設備供應商出具報價和證明等。
(三)停產、停業損失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由於各地的情況不一樣,這部分的補償也有很大的差別,但是在地域相同的情況下,停產停業損失也有可能不同,停產停業損失包括哪些、如何計算,都是律師可以爭取的,彈性比較大,是企業拆遷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既包括實際損失補償,也包括預期利潤損失補償。實際損失補償主要有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損失,以及訂單違約損失補償。訂單損失應當出具正式法律文書證明,以判決書的形式確定解約損失證明效力最高,被拆遷企業不能隨便與客户約定中止訂單的賠償協議,否則拆遷人或徵收人不予認可。預期損失主要指根據往年的情況,企業可期待的利潤,被拆遷企業應當證明投資數額和近幾年平均合理利潤,以證明合理的投資收益回報,結合剩餘經營期限,計算預期的利潤損失。
(四)人員遣散安置等補償費用
針對員工的這部分補償,法律也沒有具體的規定,有的地方制定了相應的規定,但有一些地方沒有具體的規定。這些都是律師可以進行爭取的,如果企業進行搬遷的,一般來説需要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和社保費;對於停止經營的,需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等費用。
(五)搬遷獎勵費用及其他費用
在拆遷的過程中,拆遷人往往會採取速遷獎勵的辦法鼓勵被拆遷人、承租人儘早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讓被拆遷人搬出拆遷範圍。獎勵費用金額的大小,由拆遷人根據拆遷實際的情況確定,也可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實際承租人之間協商進行確定。其他損失如實驗室、無菌車間、包裝車間等特殊廠房的驗證費,廣告投入後尚未回收成本的損失。
企業遇到拆遷,補償費用主要分為不動產補償費用、拆遷補償費用、因拆遷停業損失,這三項費用可能會因為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政策不同而在具體數額上有所不同。
-
2021年雲南省楚雄州牟定縣徵地統一年產值補償標準
雲南省楚雄州牟定縣土地共有四類:一類區片範圍:共和鎮城市規劃區內的茅陽、興和、平屯、金馬、清波社區居委會、龍池村委會及城市規劃區以外的散花、代衝、天台、牟尼、際盛、新甸村委會的壩區耕地,平均補償標準:47863元/畝。二類區片範圍:華星、周山、天山、何樑、...
-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
關於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情況,這可以説是最嚴重的後果了,但並不是只要出現了受害人死亡的情況,就一定認定就屬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還需要經過界定才行。那到底該怎麼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怎麼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死...
-
高鐵的徵收和補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對於土地徵收補償的類型有:(一)土地賠償費和安置費: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
-
房屋徵收申請行政複議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徵收申請行政複議期限是多久不服房屋徵收行政複議期限是知道房屋徵收決定以後的60天之內。《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