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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能否截留徵地補償費

鄉鎮能否截留徵地補償費。法律有規定,鄉鎮政府是無權截留徵地補償費的。
如果鄉鎮人民政府需要安置被徵地農民,才有權留用安置補助費。但是徵地補償費是專款專用的,鄉鎮人民政府無權截留的。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鄉鎮能否截留徵地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