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款和補助款的區別是什麼?
一、補償款和補助款的區別是什麼?
補償款和補助款的區別在於性質的不同,後者主要是帶有救助的性質。賠償金則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員工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賠償金具有懲罰性,是一種懲罰性賠償。用人單位“違法”是勞動者請求賠償金的前提,勞動者如果發現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有權請求其支付賠償金。
而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了賠償金的,不需要再向勞動者另行支付經濟補償。
二、經濟補償與賠償金不同時適用的情形是什麼?
關於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能否同時適用的問題,其中爭議最大的莫過於對《勞動合同法》第87條如何理解的問題。
該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對於此條理解有認為應支付三倍經濟補償,還有認為只支付兩倍經濟補償的。
對於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只要支付兩倍經濟補償就行了。因為第46條應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都是合法情形而不存在違法情形,而第87條的規定是對用人單位的違法情形的處理。兩者是並行不悖的,分別適用於合法情形和違法情形。所以第87條的情形只適用2倍就行了。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許補償款和補助款並不是特別的清楚,實際上從這一方面來講的話,兩者的區別並不是很大,但是後者主要是帶有一種救助的性質,一般情況下都是因為具有法定的情形,所以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救助。
-
單位公房拆是如何補償
律師解析:單位公房拆遷政府是給補償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積進行1:1的補償,但具體應該怎麼補償,還是要看當地的政府的拆遷公告怎麼要求和規定。公房拆遷,補償款不會全部給居住人的,還有房產所有人公房所屬單位的補償部分。給與公房承租人的補償一般是由公房所屬單位另行安...
-
無產權房拆了怎麼賠償呢
無產權房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在購買過程中出現合同糾紛難以得到等同保護;開發建設過程中缺少監管,其質量問題出現的概率要高過商品房;而因為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後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户,對房產價值影響很大;若遇國家拆遷,很難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即...
-
青海省2021年徵地補償條例包括哪些內容
青海省徵地補償條例包括哪些內容?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及《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實施意見》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
-
贛深高鐵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贛深高鐵是京九高鐵的內地的最南段部分,對周邊低於和沿線的發展有着極為重要的作用。對於沿線被徵地的人們來説,最容易產生矛盾的應該就是佔地賠償了。那麼贛深高鐵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呢?因為各地補償標準不一樣,小編接下來就給大家科普下國家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