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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和借款有什麼區別?

一、欠款和借款有什麼區別?

欠款和借款有什麼區別?

欠款是債務人因買賣、保證等行為產生的債務(欠款與欠款事由、欠款生效等欠款事項密切相關);借款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借出款項(借款與借款事前、事後的事情均無關)。

1、從法律關係來説,借款的法律關係是清新、明確、單純的,而欠款的法律關係可能比較複雜,欠款“背後”的背景情況可能要複雜得多;

2、借款的產生和形成,只有一個原因,即債權人將款借給債務人;欠款的產生和形成,原因就太多了,可能是買賣合同產生的欠款,可能是借款產生的欠款,可能是賭博產生的欠款,可能是高利貸產生的欠款,可能是侵權行為產生的欠款入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產生的賠償金,可能是拖欠工資產生的欠款,舉不勝舉。其中,違法行為產生的欠款,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以借據和欠款憑據來説,兩者的效力是不一樣的,對於債權人來説,其權利安全程度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對方出具給是欠條,假設打起官司來,那麼,可能牽扯到比較複雜的背景和法律關係,比如,假設對方賴賬,説是因為賭博欠債寫下的欠條,問題就複雜些;而借條就不會產生這麼多問題。

4、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和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二、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什麼?

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3年。

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欠款和借款是有非常明確的區別的,由此而產生的一些法律後果也是不同的,所以在這裏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下兩者的區別之處。同時如果發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也需要注重三年訴訟時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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